賴琦恩律師在來台灣前曾先後於英國及新加坡兩地執業,來台後擔任外國法事務律師,對於台灣法律具有廣泛且深入之認識。賴琦恩律師首先提供服務於海商事務領域,客戶包括國內各大航運公司、產物保險公司以及船東互保協會。其專精於船舶碰撞、海域污染、海難處理、船舶融資及租賃等事務。先後處理過的重要案件包括了中油公司長運輪高雄油污案及後續賠償事宜;陽明海運公司福明輪公海留置偷渡客案;並代表台灣客戶就傭船契約爭議於倫敦提付仲裁。
其後,賴琦恩律師曾加入台灣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公司及投資部門律師及現已解散之齊麟國際法律事務所擔任併購及投資部門律師,從事有關證券、外商法人投資、公平交易法、公司購併等案件。其最近處理的主要案件為因美國恩龍案所導致台灣二大會計事務所之合併案、受託代表國內石油公司前往印尼處理天然氣買賣契約爭議及談判,以及外商法人對於台灣地區投資環境之評估、投資項目之擬定及公司設立與相關事務之諮詢與協助。
賴琦恩律師擅長於國際商務爭議之處理、談判及協調,曾多次協同台灣客戶前往第三地參與國際會議和國際談判。賴琦恩律師除同時具英國及新加坡律師職業經驗外,現亦為美國律師協會國際部門會員、新加坡仲裁協會仲裁人、國際律師協會英國能源事務組會員以及國際石油談判人協會會員。